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哈尔滨宠物领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哈尔滨宠物领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哈尔滨有几个儿童***院?
一个。哈尔滨市儿童***院就有一个,位于南岗区农研路上,是由***出资创办的。哈尔滨的这个***院已经有50多年的历史了,在这个***院里出来的好多孩子都早已成家立业,有的还返回***院工作。
***院里孩子全都是孤儿或者被父母遗弃的残疾儿,他们都是由6、7个大小都有的孩子组成一个家庭,有服务员也就是他们的妈妈,共同生活,国家来负责拨发经费。
哈尔滨一弃婴被荷兰父母领养,16年后凭一张纸条回来寻亲,你怎么看?
寻亲何用,寻不到也罢,这么不负责任的亲生父母,生得起养不起,如果不是好心人捡你,你小命不保;你亲生父母虽不是直接要你的命,也是间接要你的命,是捡到你的人给了你生命;是你的养父母,给了你一个完整的爱,完整的家,完美的人生,好好感恩这些人吧!
春梅2002年出生,现在已近成年人了,在荷兰生活了十几年,荷兰的养父母悉心呵护,終培养成功,值得称颂!16年后春梅凭一张纸条回数千里之外的哈尔滨寻亲,怎样看待?我想,这是件正确的选择,血比水稠,盐比酱咸,亲情所致,何错之有!春梅如寻亲成功的话,一定是了却了一件莫大的心事,见到了朝思暮想的亲人,何等激动、何等兴奋、何等开心啊!要知道这十几年春梅每天都是生活在异国他乡,每天面对的皆是不同于自己肤色的外国人的一个个面孔,如此一来,更加据了春梅思念亲生父母的的迫切的心情,倘若见到了亲人,恐怕是一生无憾了。春梅没有做错,错的是当时的社会上的封建思想,重男轻女,或许是春梅的亲生父母喜欢男孩,春梅当时可能是他们生出的第二个或者第三个女孩子。但愿春梅觅得到自己的亲生父母,骨肉团聚,其可融融!
父母遗弃婴儿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父母一方病故或意外事故而亡,而另一方无经济来源,无能力抚养孩子。
2,父母双双下岗,无经济来源,无能力抚养。
3,未婚先孕,嫌丢人,怕他人耻笑,而将婴儿丢弃。
4,父母双双患病,无能力抚养而遗弃。
5,父母为了要男孩而将女婴丢弃,重新再生男孩。
可能还有其它原因,这里不一一列举。
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可他们却没有做到父母应尽的义务,却将孩子遗弃,涉嫌遗弃罪。
小女孩如今长大成人,有寻亲的意愿本可理解,但回想起来让人气愤。不论何种原因父母都不应将亲骨肉扔掉。再苦、再难也应将孩子养大,而狠心的父母却做出如此绝情的举动,真让人难以置信。
感谢拣到女婴的好心人。小女孩称其为“中国爸爸”,他当之无愧!
不幸中带着***,既然孩子希望找到生父生母,就应该尽量满足她的心愿。无论如何,那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源头。
近日,来自荷兰的凡*祖特芬夫妇带着养女童春梅,漂洋过海来哈尔滨寻亲。遗憾的是,她暂未找到生父母。幸福的是,她见到了当年捡她的好心人王彦胜,春梅亲切的称呼他为“中国爸爸”。
2002年4月的一个夜晚,仅两个月大的童春梅被遗弃在哈尔滨医科大附属医院的一个垃圾桶旁。被当时医院保安王彦胜发现,他立即将小春梅抱到儿科检查,只是眼睛有点小问题。确认并无大碍后将孩子送到***院。
2004年,荷兰的凡*祖特芬夫妇发现不能生育,觉得与中国有缘,领养了2岁的春梅。
离开中国前,夫妇两寻找到 王彦胜,带着孩子与他告别。觉得他是春梅在中国唯一的亲人,希望孩子长大后能回中国寻根。回到荷兰后,他们帮小春梅治好了眼睛。并且隔四五年就带孩子回中国一次,让她了解中国,感受中国文化。
王彦胜说:“这次看到春梅,发现她已成为一个多才多艺的大姑娘,看到我特别亲,喊我*中国爸爸*”。春梅虽然不会说中文,但她的养父母非常喜欢 中国,支持她学中文。王彦胜也特意买了诗集和散文作为礼物送给春梅,希望她多学习中国文化,了解自己的祖国。
春梅的这两位荷兰养父母今均已五十多岁,他们说:“自从收养了春梅,体味到了坐父母的幸福。如果找到春梅的生父母,想感谢他们生出了春梅这么好的孩子。”
王彦胜说:“这次他们一家三口未能找到更多的寻亲线索,自己作为孩子的中国爸爸,会继续为他们寻找线索”。春梅说,她上大学之后,还会再来中国寻亲。
春梅是不幸的,又是***的。她遇到了好心的“中国爸爸”王彦胜,拾起了这条小生命。又遇到了疼爱她的一对荷兰养父母,将她细心呵护成了一个健康、漂亮的大姑娘。这些好人,都是她一辈子的恩人。
据悉,当年春梅身上唯一的线索,就是随身附着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小孩出生日期是2002年2月9日晚上9点39分,小孩乙肝针已打完,身体健康无疾病,愿好心人把孩子抚养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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