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烈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烈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吉林市两条烈犬被“拘”,罚款4000元?
吉林市两条烈犬被抓,罚款4000元,严厉打击了爱狗人士。
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城市里严令禁止养狗,什么都解决了。看看长沙金毛***,狗栓着照样咬了几个人,所以光拴狗是不够的,最好就是彻底禁止养狗,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不能以狗为本。
小区如果没人养狗,就少了许多是非,人们活得更恬静,更安逸了。小区里就不能养狗,养狗的人素质确实很低,狗垃到那他们都不管,对环境又不好,对人又有危害,坚决反对在小区养狗!
非常讨厌养狗的人,不栓绳遛狗,到处拉屎拉尿,吓人咬人,到处乱窜,晚上叫扰民,狗主人素质低。养狗人把自己约快乐建立在太多数人的不快乐上。很多养狗的人素质低,到处拉屎拉尿还不收拾。坚决禁止在城市里养狗,狗吠,狗粪,狗尿,狗毛污染环境,狗咬人,狂犬病传染人,威胁广大市民生命安全。
坚决反对城市养狗!
这种做法太好了,太人性化了。爱狗人士从来都没有人性化过,它们都是狗性化的。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坚决***极端爱狗邪教组织。对极端爱狗人士千万不能心慈手软,否则就震慑不到它们嚣张的气焰,出手要重,做到杀一儆百。
建立一个制度,就是城市不许养狗,把喜欢养狗的人都赶出城市,让它们去深山老林,到没有人烟的地方去
我呼吁这个社会不应该过分重视狗的权益,而严重忽视人的权益,如果狗的权益能凌驾于人的权益之上,那么让普通人在面对狗时,是不是要畏手畏脚,不敢与狗斗,只能被狗咬,怕把狗打伤了或打死了承担巨额赔偿,比如这条30万的金毛,如果碰见一条,你是愿意被狗咬呢?还是赔偿30万呢?在现在社会,一个人被狗咬,如果反击还需要对狗的死亡或残疾负担巨额赔偿,但是,人被狗咬,对方却只需要负责打疫苗的钱,这样的对等条件,让人在与狗相遇后如何自处,实在是个大难题。我希望现代社会是一个人比狗强的社会,而不是一个人不如狗的社会。如果狗咬人让狗主人负担巨额赔偿,而不是只负责疫苗钱,那么狗的管理一定会比较简单了,正是现在人不如狗,人的安全比狗贱,所以,养狗的人才肆意妄为,只有增加狗主人的巨额赔偿,才能有效遏制狗伤人的***。建议,只要是狗咬人,起码50万元起步,按受伤害程度的2倍赔偿。最后加一句,杀死没有被主人牵着的狗和没有戴口笼的狗,不需要负任何责任,一切责任狗主人负责。
大家怎么看南昌一女子在小区内被两条未栓绳的巨型烈犬撕咬、头皮撕裂的事?
比起狗狗随地拉粪粪,更为可怕的是越来越多的恶狗伤人***。受害者确实让人心痛不已。看来急需养狗立法了。
1.全国为***频出现恶狗伤人?主要原因禁止饲养猎犬并未被执行。也许处罚力度不够,《侵权责任法》的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这起南昌小区恶狗伤人的视频,看完确实让人揪心,先是被咬的女子和狗搏斗,接着狗主人也参与与狗搏斗,搏斗过程中,因为其中一只狗没有项圈,延长了被制服的时间,好在最后两只狗被制服后,被女主人带回了家,可是受害的女子多出被狗咬伤,头皮被撕裂。
3.人狗大战搏斗场面异常激烈,可见这两只狗的攻击性是非常强的,据了解,咬人的这两只大型犬,一只是德国牧羊犬,也就是俗称的狼狗,另一只是罗威纳犬。这都是城市禁止饲养的犬种,为何狗主人能一直养呢?
4.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一个月前,这两只狗把受害女子的丈夫咬伤过。一家人被同一个狗主人的狗,相继咬伤,也真够倒霉的,可是为什么狗主人一直不拴狗,狗主人难辞其咎,本身饲养违禁猎犬已经违法。目前,警方已经带走了这两只伤人的大型犬。
5.狗主人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此状况,小区竟然没有人向有关部门反应,城市养狗的人不在少数,一些养狗人士让自己家的狗狗到处拉粪粪,这已经招来很多人反感了。又饲养违禁烈犬还不看管好,导致伤人,的确让人担忧。希望爱狗人士,也要做一个高素质的负责任的人,更不可为了自己牺牲他人生命安全和公众利益。
看了这则新闻挺沮丧,你可以想象咬人的这两只大型犬,一只是德国牧羊犬,也就是俗称的狼狗,另一只是罗威纳犬。他们都是具有很强攻击性的犬,这把一个成年人都咬成这样,血淋淋的,头皮都给你咬撕裂了,是件多恐怖的事情啊。
现在不光南昌很多小区内养狗,基本居家无聊的妇女,退休的老同志都会养个宠物,养就养个猛兽,遇见都让你感到胆战心惊的。我记得小时候家在农村,我经常去奶奶家玩,偏偏那条路上,就有两家养着大狼狗,那一家还是散养着,我那时候小,每次走到那里感觉心里有阴影,特别害怕。特别是晚上,走到那地方几乎快尿了,果不然过了些日子,邻居的小姐姐让大黑狼狗就给扑倒了,辛亏也没伤着。
早在2004年,南昌市就出台了《养犬管理办法》,要求在南昌市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然而,时至今日,在南昌一些小区还是能看到大型犬的踪迹。不辛的事情,再次发生。你可以想象如果是一个孩子,后果真的不可设想
小区是大家共同生活的栖居地,营造小区良好健康卫生的生活环境也是大家共同的责任,谁都有享受生活的权利,谁都有养狗的权利,但是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饲养宠物,安全更应该放在第一位。每年都会报道各种被狗咬的新闻,难道这些惨痛的代价不值得我们接受教训吗?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烈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烈犬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